1956 年的五月一日,如果你路过奥马哈的一栋普通住宅,你可能会看到几个神情严肃的成年人正走进沃伦·巴菲特的家。这并不是一场普通的亲友聚会,而是一场足以载入金融史册的秘密集会。
在那间普通的客厅里,25 岁的巴菲特面对着他的七位合伙人——他们大多是他的亲戚和密友。
当时的场景极具戏剧性:这七位合伙人一共筹集了 105,000 美元,而作为发起人的巴菲特,竟然只从口袋里掏出了象征性的 100 美元。
这看起来像是一场极不对等的赌博,但巴菲特随后拿出的那份《合伙协议》,却展现了他超越时代的商业胆识。他没有采用华尔街流行的那种无论盈亏都收管理费的模式,而是制定了一套极度自信且严苛的规则。
巴菲特在合约里写下了几个近乎疯狂的条款:
这七个人——包括他的姐姐多丽丝和姑妈爱丽丝——在几乎完全看不透这个 25 岁年轻人投资路径的情况下,仅仅凭借着对他的信任,就在合约上签了字。
巴菲特在那天给他们每个人发了一份长达几页的“基本准则”,其中最核心的一条是:“我不能保证业绩,但我能保证我们的利益永远一致。”
从这一天起,巴菲特正式从一个单纯为自己赚钱的“天才股民”,进化成了管理他人财富的“指挥官”。在接下来的 13 年里,这家合伙公司以年复合约 30% 的惊人增长率横扫市场。
当合伙人公司在 1969 年清盘时,最初投入其中的每一美元都变成了巨大的财富。而那个最初只投了 100 美元的巴菲特,也通过这一份“客厅契约”,积累了足以买下伯克希尔·哈撒韦的资本。
很多人关注巴菲特后来的千亿身价,却忽略了 1956 年 5 月 1 日这个节点。正是这份“不赚钱就不收钱”的契约,让他在奥马哈赢得了第一批追随者的死忠,也建立了他一生投资信誉的基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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